2022年5月21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政经大讲堂第十四期”系列讲座第八讲获得圆满成功。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本讲继续采用汇贤学堂与学术志等直播平台进行,本次讲座线上听讲人数超过2.8万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范欣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汪三贵教授以“习近平精准扶贫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进行了讲授。
汪三贵教授围绕全面小康与消除绝对贫困的关系、精准扶贫相关论述、精准扶贫的内涵与实践以及中国精准扶贫的巨大成就等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
一、全面小康与消除绝对贫困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明确提出第一个百年目标是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指出,“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实现。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由此可以看出,消除绝对贫困是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总体小康和全面小康也是有所区别的:总体小康是平均水平达到小康标准,而全面小康则是需要考虑到每个地区和每个群体。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小康的底线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和短板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我国贫困地区的情况是:201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12元,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2%;2012年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680元,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0.5%;2012年居住竹草土坯房屋的农户比重为7.8%,居住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房屋的农户比重为39.2%;2012年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只有25.7%;2013年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为81%;2013年贫困地区村内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为60%;2013年农户所在自然村垃圾能够进行集中处理的比例为30%。我国贫困人口的情况是:2012年全国农村有9899万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元,不到贫困地区农民平均收入的50%,不到全国农民平均水平的30%;22.3%的农户存在饮水困难,19.8%的农户无安全饮水;1.4%的农户未通生活用电;13.6%的农户未通广播电视;20.4%的农户住房属于危房。
因此,要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保证在2020年没有人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吃、穿、住、安全饮水、基本教育和基本医疗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相关论述
2012年12月,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出,“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做好基层工作,关键时要做到情况明。情况搞清楚了,才能把工作做到家、做到位。大家心里要有一本账,要做明白人。要思考我们这个地方穷在哪里?为什么穷?有哪些优势?哪些可以自力更生完成?哪些需要依靠上面帮助和支持才能完成?要搞好规划,扬长避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帮助困难乡亲脱贫致富要有针对性,要一家一户摸情况,张家长、李家短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013年11月,总书记在湖南花垣县考察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制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2015年6月,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俗话说,治病要找病根。扶贫也要找‘贫根’。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各地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搞清楚现有贫困人口中,哪些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哪些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需要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的,哪些是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兜底扶贫的,哪些是因病致贫、需要实施医疗救助帮扶的,等等。国务院扶贫办要在各地调查的基础上,汇总出全国情况,提出分类施策的具体办法。”
2015年10月,总书记在《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一文中明确对精准扶贫的核心内容做出了论述,“现在,中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就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我们坚持中国制度的优越性,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我国注重抓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我们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异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2017年3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到,“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贫困户有不同的扶法,新疆南疆是一种扶法,石漠化地区是一种扶法,太行山是一种扶法,青海三江源是一种扶法,大小凉山又是一种扶法。对民族地区、游牧地区、‘直过民族’地区,对语言不通的地方和语言通的地方,对文化背景不同的地方,工作要因地制宜。可以多提供一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给大家启发。”
2018年2月,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不搞大水漫灌,不搞手榴弹炸跳蚤,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三、精准扶贫的内涵
为什么实施精准扶贫?一方面是,剩余的贫困人口难以从经济增长和区域扶贫开发中受益。能力问题使贫困人口不能从扶贫开发中平等受益,在整村推进的扶贫项目中扶贫投资的主要受益对象是贫困村中相对比较富裕的农户,贫困农户很少受益。此外,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和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也加剧了扶贫的难度。另一方面,不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就不可能实现2020年减贫目标。
2013年11月,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精准扶贫。同年,中央办公厅2013年25号文“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作为6项扶贫机制创新之一。根据中央25号文的精神,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就是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概括地讲,精准扶贫包括: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扶持对象精准)、精准帮扶(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精准脱贫和精准考核(脱贫成效精准)。
四、精准扶贫的实践
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主要是通过深入农户的“五看”法等定量识别和有控制的民主评议等手段,精准识别出所有收入低于贫困线和没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家庭,并为这些贫困家庭建档立卡,增加公开度和透明度,减少农户之间的矛盾。
精准帮扶与“五个一批”。精准帮扶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因户和因人制宜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消除致贫的关键因素和脱贫的关键障碍。致贫原因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要求精准扶贫有高度的针对性,即需要什么扶持什么。中央提出通过“五个一批”的扶贫方式解决了7017万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分别是发展生产和就业扶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1)产业扶贫,帮助解决贫困农户独立发展产业能力弱的问题,让贫困户能进入由新型经营主体主导的产业链体系中,提高产业扶贫的效率和资源使用的效率,促进贫困地区的产业升级。主要分为几种模式:第一是直接带动模式,就是把贫困户带入到产业链中,通常是“公司 合作社 贫困户”的模式,公司负责提供技术、销售技术等,贫困户负责简单的生产环节;第二是就业创收模式,优先将就业机会提供给贫困户,从而使贫困户能够获得就业机会和劳动收入;第三是资产收益模式,就是贫困户拿着自己的资产,比如说土地、房屋或者财政扶贫资金入股企业,从而收取分红;第四是混合带动模式,通过提供给贫困户资金,发展旅游等产业带动农户家庭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的发展。(2)就业扶贫,通过东部地区帮扶西部地区或劳务协作等外出就业,或者政府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引入当地将这些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贫困户的本地非农就业。(3)教育扶贫,通过普及学前教育并对贫困家庭提供补贴,免费提供高中或职业教育和生活补贴,恢复教学点等途径解决贫困家庭教育负担过重的问题,提高贫困家庭孩子上学的方便程度,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4)医疗健康扶贫,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和差别化的补贴,降低贫困人口的就医门槛,以及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慢性病签约与报销等手段,减轻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保障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5)保障安全住房,通过对贫困户的住房进行安全评定,对危房进行加固重建或易地搬迁等途径,保证所有贫困人口稳定居住安全住房,包括自有住房和非自有住房。(6)社会保障兜底,通过对真正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使用制度性的综合保障措施,解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精准脱贫和精准考核。精准脱贫的标准是收入超过贫困线,生活要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精准考核包括政府部门内部的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由中国科学院和各地相关学术机构负责,评估的重点是建档立卡的准确性、脱贫的精准度、扶贫措施的针对性、退出程序的合理性、贫困户的满意度等。此外,还有贫困县退出的第三方评估,由各个省对拟退出的贫困县进行评估,中央组织抽查工作。
五、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的成效
到2020年,中国贫困人数降为零,消除了绝对贫困,打破了全球减贫规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收入差距缩小;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改进,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从家庭耐用消费品情况来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从无到有,产品升级换代。
中国的减贫为全球的减贫事业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前十年实现了联合国第一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消除极端贫困的国家。联合国提出要在2030年在全球范围内消除一切形式的极端贫困,我国在2020年以更高的标准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并且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中国减贫经验。在总书记精准扶贫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经过多年的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的实践,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最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范欣副教授对汪三贵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感谢。他认为精准扶贫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这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一个核心主题。汪教授在系统梳理总书记精准扶贫相关论述的基础上,总结了精准扶贫的内涵,介绍了精准扶贫在我国的实践,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和考核等方面,提供了一大批实践中的生动案例,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范欣副教授再次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对汪三贵教授和今天在线听课的学员们表示感谢。
至此,本期政经大讲堂第八讲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