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为保障港澳台招生工作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综合考核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考核相关的内容。考核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考核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
二、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及名单
材料审核满分100分,材料审核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生源地 |
报考专业 |
初试(材料审核)成绩 |
备注 |
1 |
g1000205377 |
吴*蓉 |
澳门 |
政治经济学 |
65.00 |
|
3 |
b1000204109 |
康*盛 |
台湾 |
西方经济学 |
71.67 |
|
4 |
h1000205804 |
陳*諭 |
台湾 |
国际贸易学 |
62.00 |
本人自愿放弃 |
5 |
g1000205321 |
蔡*洁 |
台湾 |
国际贸易学 |
68.33 |
三、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环节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以远程线上形式进行。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笔试采取在线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长60分钟。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其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90分及格)、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远程线上开展。
四、综合考核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附件1所示。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考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考核无效。除考核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5.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7.笔试答题纸和必要文具。
8.考生应对本人准备的软硬件条件、网络环境和应试空间负责,如因考生软硬件问题、网络问题或应试空间问题造成考试中断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环境,并于2021年4月12日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具体时间、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线上报到时,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面试顺序。
(三)综合考核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考核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核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010-62512298/17801415306),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候考考场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报考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在线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拿在手中,配合面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1港澳地区考生将以下证件材料放于桌面备查:
(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报名信息表》
(3)亲笔签字的《诚信应试承诺书》
2.2台湾地区考生将以下证件材料放于桌面备查:
(1)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名信息表》
(3)亲笔签字的《诚信应试承诺书》
3.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应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学院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5.面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
6.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答题纸详见附件)
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8:10开始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7.面试和笔试均结束后,考生应按要求退出网络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考场。
五、考核成绩计算
1.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原则上与选拔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
2.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环节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30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
原则上要求专业综合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30分(含)以上,即为考核合格。
六、录取原则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向学校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
2.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思想品德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 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7.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招生考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招生考试内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其他违规情况参照学院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