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间 |
内容和要求 |
1 |
培养完成审核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参加答辩) |
9月16日17:00前 |
1、预答辩情况表:通过预答辩且提交预答辩材料到教务科的硕士研究生才能申请答辩 2、培养材料(一式两份)交到教务科: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
2 |
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交纸质版答辩申请书 |
9月30日17:00前 |
1、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论文题目、关键词等信息一旦录入系统,无法更改; |
3 |
提交电子版论文 |
10月10日17:00前 |
1、电子版论文为导师审阅后的论文最终版,电子检测后论文的主体内容不得改动。 |
4 |
论文电子检测 |
10月11日-12日 |
重复率10%以下为通过,重复率10%-20%之间修改论文再次检测,重复率20%以上延期半年至一年后再申请答辩 |
5 |
论文匿名评阅 |
10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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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交纸质论文 |
11月1日17:00前 |
1、论文应完整,装订要求见附件,2、独创性声明需导师和本人签字 |
7 |
论文答辩 |
11月24日前 |
参考答辩须知 |
8 |
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 |
论文修改完成后 |
按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适当修改,修改的论文需经导师审查后方可归档。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至图书管,提交地址:https://bslib.ruc.edu.cn/paperlogin.action |
9 |
学位信息提交 |
12月14日前 |
学生通过学位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填写,由学院教务秘书统一提交至学位办。 注意事项:电子照片应和张贴在证书的照片一致。 |
10 |
证书发放 |
12月21日前(暂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