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下午,由经济学院创办的数字经济理论论坛第一期讲座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天津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天津市法律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者成员,于立教授,作“数字经济与竞争政策”主题讲座。活动现场座无虚席,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
于立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数字经济的特征,并指出管理互联网产业的现实困境。数字经济在中国取得飞跃式发展,逐渐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动能转换和消费升级的核心动力。 与传统经济不同,数字经济具备其独特的特征,因此对传统的经济理论带来很大的挑战。于教授特地指出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研究不同的两点,一是产业不等于市场,二是产值不等于市值;紧接着引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帮助大家加深理解。
随后,于立教授提出,研究数字经济就要以平台为主,首先要做的是对平台进行合理分类。为此,于教授向我们介绍了他创新性的发现,利用中介度的强弱对平台分类,使用“两线三区四分法”,对不同的平台针对性运用竞争政策。
接下来,于教授分享了做学问的一般方法。problem→paradox →dilemma →trade-off →policy-making →evaluation →new problem。即从现实中发现问题,发现其哲学层次上的悖论,探寻问题背后的困境,对悖论的双方进行取舍,进而提出一个政策,部分缓解困境。之后进行跟踪调查,给出评价,并在新的实践中发现新问题。于教授通过这种研究思路,发现了数字经济学所特有的三个悖论。分别为赢家通吃悖论、共享品限用悖论、产品价值悖论。于教授讲解时,都是从现实案例出发,引导我们通过思考发现其背后的经济学意义,加深对数字经济的理解。
在最后的互动交流环节,大家就数字经济提出自己的看法,并结合所学理论,提出问题向于教授请教。问题内容包括如何把中介度的区分方法运用到反垄断当中去,数字经济前沿问题等。于立教授都予以详细的解答,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