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由新型城镇化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主办的“中国城镇化与新土改:难点与突破”政策讨论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728会议室举行。
本次政策讨论会旨在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的目标和举措“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展开公共政策辩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教授出席讨论会并致欢迎辞。参与本次政策讨论会的嘉宾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国土部规划司原司长郑振源、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讨论会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陶然教授主持。
杨瑞龙院长在致辞中指出,由人民大学作为主要牵头单位所成立的新型城镇化协同创新中心,将充分发挥高校理论研究与人才的优势,与社会相关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合力解决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重大挑战性问题,为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贡献。他说,传统的城市化模式不可持续,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未来改革的突破口,希望本次政策讨论会能够促进思想的启迪与震荡。
讨论会分为主题发言与主题辩论两部分。
在主题发言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就《决定》中的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和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发表了看法。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上,刘守英认为首先需要合理地界定集体建设用地,其次要解决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是单一主体供地还是多元主体供地问题以及相应的价格形成机制;最后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上要进行配套改革。此外,刘守英认为,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要解决政策与法律不平衡的问题,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已经进入市场,需要作出制度性的安排。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土地制度改革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改革方案的实施方面,政府应将所有者与监管者的角色分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进行相应的机构改革以推动土地制度改革。
国土部规划司原司长郑振源在发言中表示,新型城镇化应该走市场主导的人口城镇化道路,调整政府支出结构,以及进行相应的财税体制和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在城市土地供给上,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和调整用地结构。此外,郑振源就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产权问题、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主体问题等亦发表了意见。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当前城市化转型中的土地问题与传统的土地问题是不一样的。城郊土地的增值是由于人口集聚和城市化引起的,增值收益应由全社会共享,简单地放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只会导致城郊农民暴富。应学习日本、韩国与台湾在转型时期的经验,推进我国的城镇化。
讨论会主持人陶然教授认为,改革需要与时间赛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应从允许郊区农民为外来农民盖房子以及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入手推动。
在政策辩论部分,与会的专家学者就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用途管制、增值收益分配以及农民工市民化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提问环节,与会的老师、同学亦就关心的问题与诸位嘉宾进行了互动。
(编辑:王宝奎,陆美贺;核稿:丁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