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委托,我院郑新业、虞义华老师一行赴西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和大用户直供电等专项调研。来自陕西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来自电网、发电公司和工商业电力用户参与本次电价座谈会。
会议开始后,陕西省物价局的相关领导首先介绍了陕西发电侧、用电侧的基本情况,以及陕西作为电改试点省,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从发电侧看,2015年,陕西省总发电量为1300亿千瓦时,居全国第17位,其中火电发电小时数为4200小时,较2014年下降了600小时,预计2016年的发电小时数仍会下降。在用电侧,2015年,陕西省内总用电量为12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用电量的2.2%,居全国第19位。在电网运行方面,陕西省内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同时运行,其中,国家电网覆盖11个地市28个县,总面积为4.48万平方公里,共覆盖1497万人口;陕西地方电力公司覆盖9个地市70个县,总面积14.25万平方公里,共覆盖1994万人口,供电量是国网的1/3,主要是地方配电网。同时,由于两个电网同时运行,也导致在电改过程中,监管主体和定价主体不一致,成本和价格核算标准不一致等一系列问题。
参会的各家发电公司也介绍2015年和2016年第一季度的发电情况,总体看来,受新能源上网和区域电能消费总量下降的影响,火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呈下降趋势。同时,在实行大用户直供电后,各地方电厂也面临着区域配额不尽合理及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受输配电价改革影响最大的是电网和地方配电网,对他们而言,主要的困惑在于监管方式、监管目标、范围的确定,以及改革后如何界定合理成本、如何实现电网普遍服务的功能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地方电网在此次改革中的定位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在会议的最后,郑新业教授还就电力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电改对电企竞争力的影响、环境税的征收、新能源发电义务和自备电厂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与在座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编辑:陆美贺;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