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支持的《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研究报告(2015)》在京发布。该报告是基于第二次“中国家庭能源消费调查”数据的综合性分析,旨在对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描绘出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的基本模式与特征,并提供一些基础性参数估计和政策建议,该报告已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来自清华大学的张希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范英教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胡秀莲研究员、西北能源监察局的黄少中局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的王卫东副教授,以及社会各界的能源研究专家与学者,分别就报告的内容和家庭能源消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评述和讨论。
经济学院副教授魏楚介绍了报告的基本情况。本次报告中的调查范围涉及12个省份65个村共计3404户农村家庭,收集了农村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等基本信息,在能源消费方面,主要研究了农村家庭的炊事燃料,家用电器、供暖与制冷设备及使用方式,以及农村家庭交通出行方式和对收支、能源消费的主观认知信息。此外,报告中还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分别探讨了城乡居民电力消费对比、城镇化与居民能源需求关系、信息反馈与居民电力需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核算、农村炊事用能的影响因素,以及农村家庭能源贫困等问题。
调查发现,2013年,我国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12吨标准煤,人均能源消费量为384千克标准煤。主要的能源来源是生物质能(包括沼气、畜禽粪便、柴薪、秸秆)占到总体的61%,而主要的能源需求则分别是室内取暖和炊事(各占44%)。在能源消费支出方面,2013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总支出的均值为1324元。具体到能源种类来看,电力支出最高,其次是蜂窝煤。此外,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支出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北方地区为1490元,南方地区为1188.5元;东部为1719.8元,中部为1280元,西部最少,为959.2元。而差异主要体现在煤、电力和液化石油气支出上。
在政策层面上,报告得出以下几点结论:首先,农村能源消费与居民生活水平及收入水平息息相关。经济收入水平高低决定了能源消费数量、结构及支出,而能源消费数量、结构则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标准和福利水平。应该看到,我国农村居民能源已经有了持续增长,数量短缺的矛盾基本消除,但仍然面临着“可获取能源品种较少”“清洁高效能源品种不足”“能源消费支出较高”,以及部分偏远山区存在的“能源贫困”问题。换而言之,供需的矛盾基本解决,但结构的优化、供给价格的稳定、清洁能源的应用普及,以及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未来需要建立完善贫困监测体系,从可获得性、多样性、低成本性等维度降低能源贫困,促进农村能源贫困家庭生活标准的提升。
其次,从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构成来看,现有的能源核算中没有考虑农村生物质能消费,这可能造成对农村居民用能的低估。由于生物质能相较于商业能源而言能源效率较低,空气污染较重,未来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推动传统生物质能高效清洁利用,以及向现代商业能源转型。例如,推动和扩展人口密集区的局部集中供暖模式,改善天然气和液化气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炊事燃料结构,还要改进现有的能源平衡表核算方式,将非商品化能源纳入其中以全面反映我国能源消费状况。
此外,基于第一次、第二次家庭能源消费调查的数据对比显示,城镇化将持续带来商业能源需求的扩张及生物质能消费的萎缩,居民收入、家庭受教育程度、用能意识等都将影响居民的用能模式。然而,现有的电力信息反馈机制尚不完善,无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充足的消费信息反馈,也无法促成用户节能行为。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对居民新增的电力需求引起关注,可以通过节能电器补贴等方式激励居民实现低效电器的替换,从而降低用电设施锁定效应,在改善居民生活标准的同时节约能源。
(编辑:吕媛媛;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