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赴荷兰、丹麦和日本学习的交换生(2007至2008学年)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我校相关大学交换生的项目要求,荷兰提尔堡大学、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和日本龙谷大学近期将接受我院推荐的学生 于今年下半年前去就读。项目情况、需提交材料以及截止时间详见附件。候选人要求: (1) 符合对方大学对专业、学历的要求; (2) 品学兼优,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列; (3) 语言能力强,能适应外语授课; (4) 家庭有能力负担其在对方大学就读期间学习、生活开支。 学生在申请前请详细了解该校学科情况,并认真阅读教务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网站)。 请申请者将有关材料于附件中标明的截止时间前交到经济学院学生科(明德主楼616室)。 经济学院学生科 2007年4月6日 联系人:唐慕 电话:82509078
附件:交换生项目情况表
(编辑: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