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03-11
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税务局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应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进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 3月15日 。
登陆地税局网站后,点击“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如图一),出现下一个界面即4个图标(如图2),初次申报者(不是初次申报但忘记密码者)点击右上图标进入,往年申报过(没有忘记密码者)点击左上图标进入。如有问题请查看图2右下角操作指南。
在填报时主管分局请填写海淀地税局,主管税务所请填写第三税务所,任职单位税务代码为:06191520
个人收入请到数字人大查询2012年全年合计:年所得额即为数字人大应发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数字人大应纳税所得,应纳税额和已缴税额均为数字人大已扣所得税及年终津贴税金之和。
在我校取得的收入填写在工薪所得一栏。如在校外取得的其它收入请填写在相应的栏目。
达到退休年龄没有退休且享受政府津贴者不进行申报。
本通知原文见数字人大公告栏。
财 务 处
2013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