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生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5-03-02
关于硕士生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拟于本学期毕业的硕士生:
你们好!
请于3月17日11:00之前将实践报告以班为单位交至教务科(明主615)。
实践报告要求:
1、 实践总结应有4000-5000字;
2、 实习鉴定或者实习证明,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但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
3、 实践报告亚博安卓下载首页信息须填写完整,并请导师按照百分制打分并亲笔签名;
4、 请用订书机装订,不要用别针
附件是实践报告的模版,请大家下载使用。
附件: 实践报告(模版)
有疑问请各班长汇总后联系教务科,谢谢!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