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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文时间:2020-09-28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院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本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各种类型的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我院高度重视推免生接收工作,为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进行,坚持以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潜力。

第五条 本次推免招生分两部分,学术型研究生均为硕博直通项目,包含学院2021年招生目录上所有硕士专业;专业型硕士均为国际商务项目,分国际商务研究方向和互联网 研究方向

第六条 我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第七条 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的管理工作。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组成。

第八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50(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5.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为我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老师,不少于五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经我院审核认可后,报请学校审核。

第九条 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和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系统开通和填报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订阅号、我院网站通知。

第十条 复试办法及要求

1.学院对申请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获奖证书以及专家推荐信等。

4.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拟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面试方式

(2)复试内容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满分150分,90分及格。其中,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硕博直通方向的考生,复试专业课为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报考我院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专业课为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外语,满分50分,30分及格。

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经济学综合),满分100分。加试科目60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5.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第十一条 组织接收

1.复试各科成绩均需及格,即,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及以上、外语面试30分及以上、跨学科加试60分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复试各科及格的基础上,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情况、科研情况和复试成绩,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对于复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将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认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确定拟录取专业。

3.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考生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4.我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5.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提出。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向学校主管部门主动声明报备。

4.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或学校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或学校的文件规定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6.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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