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博士生开题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手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细则》(链接:http://econ.ruc.edu.cn/jxgl/xsxyjs/pygl/0f3efe85d781423a93c60100ebcfaee2.htm)执行。
一、申请条件
完成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成绩全部合格。
完成培养方案中及导师指定的开题前的科研训练计划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合格,有专业方向考试的,还需通过专业方向的综合考试。
导师同意开题申请。
学院在接收开题材料时将对上述申请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提交的开题存档材料视为无效。
二、提交开题申请
申请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20日16:00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在申请时间内填写报名链接(https://econruc.wjx.cn/vm/qaydgbq.aspx#)并上传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开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
申请人须请博士生导师在完整阅读开题申请书全文后,方可请导师签署意见,意见应为“导师已阅开题报告书,推荐参加开题”。申请人及导师须亲笔签名。
二、开题委员会组成、开题报告要求及开题报告会程序。
开题委员会组成、开题报告要求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细则》(链接:http://econ.ruc.edu.cn/jxgl/xsxyjs/pygl/0f3efe85d781423a93c60100ebcfaee2.htm)。
开题报告会程序应遵循《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手册),包括:
报告人陈述:介绍前期研究工作基本情况和开题报告书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分钟。
开题报告委员会委员提问。
报告人回答问题,专家提出建议。
开题报告委员会对选题的科学性、选题的价值、创新水平及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等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就后续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写作提出建议,对是否通过开题作出决议。
开题报告委员会在申请人《开题报告审核表》(一式两份)上填写考评意见、勾选考评结果,由组长在组长签名处签名、填写日期。
开题秘书认真完整书面记录整个开题报告会情况,学院留存。
三、开题完成时间
2023年6月30日。
四、开题报告成绩录入与材料提交
(一)成绩录入。
申请人在开题通过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在“微人大-研究生教育系统-培养管理-我的论文开题应用中申请录入开题报告成绩。
注意:
论文题目、开题日期、专家组成员须与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审核表中内容完全一致;
开题报告附件中,必须上传以下文件:
①开题申请书扫描件,本人及导师签字;
②开题报告记录扫描件,开题秘书签字;
③开题报告审核表。考评小组意见已填写、考评结果勾选通过、组长签字,“学院审核意见”暂不需填写。
④教务科审核纸质材料无误后,统一在系统中审批并录入成绩。
(二)存档材料提交
《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必须亲笔签名!!)须归入博士生个人档案。
基本学制内学生,由班长将本班同学的开题审核表原件收齐(每人一式两份、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于2023年7月10日前交至教务科,延期学生在此期限前单独提交。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