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宝钢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0-10-26
今年,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在启动,所以首先推荐一批港澳学生和台湾学生参评宝钢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各院暂不限定名额。
一、申请条件
(一)港澳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宝钢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奖励金额
本科生:每人奖励6000元;
硕士生:每人奖励8000元;
博士生:每人奖励10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填写,见附件2)。
申请材料请于10月27日下午17:00前报至经济学院学生科明主616。
经济学院学生科
20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