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文时间:2009-09-16
经济学院各班: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合理优化配置资助资源,结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机制实施方案》,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复核认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核实认定。
2、 认真复核现有贫困生名单,如出现与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不符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资格。
3、 如有因旱灾、水灾、台风的影响或家庭突遭变故等原因,由本人申请,经院系核实认定后可补充申报。
4、 请各学院于2009年9月22日前将附件中相关材料报学院学生科(电话:62511210,孙老师)。
附件: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