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为奖励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将对2009-2010学年度表现优异的学生个人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说明
我校2009-2010学年学生奖励个人奖项包括:
1、“奖学金”评选;
2、“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
3、“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
4、“桑坦德银行奖学金”评定。
二、参评时限
本次奖励工作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在2009-2010学年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三、参评条件
1、申请奖励的学生应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可参评荣誉类奖项,不参评其他类奖项。按学校规定一年级新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励,所有专业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学金评选。
2、“桑坦德银行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且留学或出国交流的院校为桑坦德银行的合作学校。
3、申报奖励的学生应爱国荣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能够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特长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4、评选年度有一门或以上科目不及格者,不予以参评。
5、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者,不予以参评。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学习类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学生)中评选,且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兼得。
(二)专项类奖学金中,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三)申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至少需获得一项2009-2010年度奖学金。
(四)已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全班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各班须组建奖励评审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奖励评审。学院审核通过名单须经过全院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手册》执行;奖励名额本科生按班级人数30%申报,研究生按班级人数20%申报。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班10月19日前将2009-2010学年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ueshengke616@163.com,纸制版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送至经济学院学生科(明主616)。
联系人:孙老师 62511210
经济学院学生科
2010年10月8
附件: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