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12-15
各学院分党委、相关部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下发了《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58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分党委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我校辅导员整体水平,我校将遴选辅导员参加评选活动,请各学院分党委、相关部处积极组织筹划。
一、各学院、相关部处可推荐一名辅导员(班主任)参与评选。报名参评辅导员(班主任)原则上连续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被推荐的辅导员(班主任)应提交相关材料,供学校作推荐参考,具体材料包括:1、报名表(附件一)、2、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上述材料电子版即可。提交截止2015年1月9日,材料请发送fdy@ruc.edu.cn。
二、学校将根据学院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联系人:任宪伟 电话:6251259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