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工作的主体,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我们专门就国家助学贷款事宜向你们进行详细介绍。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费、住宿费(依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原则上不办理生活费贷款)。
问: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是哪个银行?
答:自2004年起,承接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北京万泉河支行。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答: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 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应届第二学位学生;自筹经费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其申请资格进行核准);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
6、人数按政策规定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
7、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本科生与研究生相比较,优先保证本科生;新生与老生相比较,优先保证新生。
问: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是多少?
答:在校期间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可达6000元,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我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问:我校何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时间为每年9月份(具体起止日期以学生处通知为准)。贷款应向本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由学生处向银行集体办理。
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申请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件;
2、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的原件;
3、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期间未贷款证明原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硕期间未贷款证明原件。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请看下面的利率表: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必须还清本息。
问:我校国家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答: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分年发放,每年9月份由经办银行直接将学费、住宿费划入我校财务帐户。
问:贷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如何处理?
① 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退学、转学、休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借款人要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学校机构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② 贷款银行在接到通知后,要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③ 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人要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问:贷款学生如何办理展期手续?
① 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贷款展期,并在毕业前30日向原就读学校递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
② 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③ 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问:贷款学生如何偿还贷款?
①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②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即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可以只还贷款利息,不还贷款本金。但借款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③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
④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⑤ 借款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
⑥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问: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