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基金资助管理办法(2017版)
发文时间:2017-12-11
一、定位:以学生的学术创新为主,辅以实践创新和应用创新。
二、奖励对象:经济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适当向国管系学生倾斜。
三、数量和金额:每学年奖励学生6名,每人奖励5000元。每年评选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各2-3人。
四、奖励原则:宁缺毋滥,奖励名额可以空缺。
五、参评范围: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自荐和推荐的论文(英文论文请翻译成中文),内容可包括学年论文、已发表或待发表论文等。
六、参评要求:
1)参评论文要突出学术性、创新性、实践性;
2)参评论文必须保证其原创性;
3)有特殊要求的论文参考具体规则明细。
七、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海恩奖学金申请表》纸版及相关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学术论文复印件)交至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8b),申请表电子版发至。
附件:海恩奖学金申请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校友会
海恩基金会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