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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年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文时间:2022-10-10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经济学院2022年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各班级名额分配】

学院以各班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在参评范围内)基数计算比例,且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奖学金推荐名额(单独发各班班主任)。

【班级推荐流程】

1.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在班主任主持下,各班进行各类奖学金推荐与评选,可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提名或者符合条件同学自主申报,班长对提名及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推选工作并确定排序,依据可以是根据综合成绩或者班级投票,推荐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其中,本科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专业排名评定,具体分配情况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独发各班班主任。

3.材料上交。各班于20221017周一前将《2021-2022学年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

4.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班级拟推荐名单。

【党政联席会审议】

党团学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管理办法。补充说明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2021-2022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及以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硕博连读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直博生根据2021-2022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参评范围内,但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在延长学习内有一次参评机会。

(三)在2021-2022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的学生,本科生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原则上须达到其培养方案2021-2022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及以上,方可参评;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可以做出适当调整。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周期、学习形式、培养计划、所获资助等差异较大,是否能够参评相关奖项由各学院自行研究决定。

(四)本次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考察时限一般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五)参评学生须在规定的评奖考察时段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到与学业相关的通报批评处理。

(六)2021-2022年度在明德书院或明理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在2021-2022年度第2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书院)参评。

三、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审应注重发挥各班班主任的积极作用以及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基层组织的作用。

2.各班级需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名额的无法补充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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